返回第三十四章 奖励:黑金古刀(1 / 2)盗墓:娶妻丫头,打造千年家族首页

“狗蛋,你……”

”爹,是我!都是我害了你,我去年想着自己写个福,就翻出了这支笔……“

听到这里,众人这才恍然大悟。

张狗蛋他爹的病,不止是风寒入体,恐怕这笔也有几分缘故。

张狗蛋他爹看得开,没有责怪儿子动了这支笔,只是无奈叹了一口气说:“云先生,既然这旧毛笔不祥,您也要多加慎重。”

听到这话,鹧鸪哨不由面露笑意,语带傲然道:“老哥哥放心就是,我们行走江湖多年,些许邪物根本不放在眼中。”

这倒不是鹧鸪哨吹嘘,甚至这话还是收着说了。

他常年下墓,什么邪门的东西没见过。

不过区区一支带点邪性的狼毫笔,难道还能胜过墓里的千年大粽子,又或者各种幽魂鬼怪。

云霄点点头,笑着安慰了几句。

随后,他让胡国华取了几十个铜板,也把布兜里面剩余的麦芽糖全都留给了张狗蛋和他妹妹。

只留这么一点钱,倒不是云霄吝啬。

而是张家就剩两个未成年的孩子,钱给多了反而容易出事。

几十个铜板,够他们改善下伙食,等这两天云霄派人通知了城里伙计,就可以接他们进城看病。

胡国华看到云霄行事老练,也就没有多说,几人辞别张狗蛋一家,这才返回了客栈。

云霄回到自己的房间,借着煤油灯光拿出了狼毫笔。

狼毫笔上,闪耀着一圈只有他才能看到莹莹白光。

不过,系统给出的提示却不是狼毫笔,而是【妖狼毫笔】!

“果然不是普通毛笔,妖狼的话……”

云霄心中一动,不由想起了昆仑雪山有一只活了几十年,体型硕大,智慧远超同类的雪狼王。

“昆仑雪山那只雪狼王应该也够资格被系统评为妖狼了,要是把它弄来祭祀给先祖,恐怕得到的奖励同样丰厚。”

昆仑雪山要去,但不是现在。

云霄按捺住心里的蠢蠢欲动,将这支【妖狼毫笔】收进须弥祖地,这才上床休息。

翌日,云霄写了一封简单的信笺,交给客栈伙计,让他去城里通知古董铺云山河派人来接张家三人。

客栈伙计拿到足足一块大洋的跑腿钱,当即乐得合不拢嘴,当场就拿着信,赶着牛车去了城里。

他速度快一些,下午就能回来。

交代完这些事后,云霄几人没有耽搁,准备继续收货之旅。

不过接下来的七乡七镇,运气就差了许多,连根宝器的毛都没见着。

倒是胡国华收的古董不少,有几样还是难得的精品,少说赚了百大洋。

好在四人到了最后一个村子时,云霄终于又碰上一件宝器。

这是只巴掌大小的陶俑,陶俑的主人也说不上来有什么来历和奇特之处,只知道陶俑在他太爷爷那一辈就放在家里了。

这户人家没什么困难,云霄索性就花了二十大洋买了下来,让对方乐得合不拢嘴。

这陶俑上的白光不如【妖狼毫笔】,但云霄也不挑,只要能得到系统认可,能够拿来祭祀就行。

逛完这一大圈,时间也来到了第四天,距离云霄和陈玉楼约定的日子还剩十一天。

于是四人快马加鞭回了江阴。

三天前云山河就已经亲自把张狗蛋一家接进了城里。经过城里诊所大夫的检查,张狗蛋他爹的病情不严重,只是一直拖着没有用药,这才加剧了病情,只要按时吃药,修养一两个月就能恢复如初。

其次就是张狗蛋也在古董铺子里面当上了学徒,胡国华不放心亲自过去叮嘱了铺子里的柜上师傅,看到张狗蛋学古董知识学得有模有样,这才放心下来。

另一边。

云霄回到家中,第一时间去了后院的祠堂。

他独自进了祠堂,关上祠堂大门后,照例给祖先牌位上了三炷香。

接着从须弥祖地里面取出了一支狼毫笔和一尊巴掌大的陶俑!

【检测到宝器妖狼毫笔、灵物陶俑,请问宿主是否需要进行祖先祭祀!】

“是!”

【祭祀成功!】

【恭喜宿主获得祖先赐福,奖励:黑金古刀,力量属性翻倍!寿元+2】

【祭祀成功!】

【恭喜宿主获得祖先赐福,奖励:力量属性小幅增长,寿元+1】

随着脑海里响起的系统提示,云霄就看到前方供桌上的祖先牌位凝聚出一缕青烟,慢悠悠飘向了桌上摆着的狼毫笔和陶俑。

只见狼毫笔和陶俑上的灵光被青烟带起,又飘回了祖先牌位里。

云霄再往供桌上看去,发现狼毫笔和陶俑都还在,没有和蜈蚣内丹一样消失。

云霄没有急着查看奖励,而是摸着下巴思索起祖先祭祀的规律。

“按照这几次的祭祀来看,貌似要是异兽之类的,比如蜈蚣内丹,祭祀后会直接消失。而要是宝器物品类,比如定颜珠、眼前的狼毫笔和陶俑,只是带走了这些东西蕴含的灵光。”

“这倒是还行,至少古董之类的物件还能保存下来。这灵光只有自己能看到,旁人也看不出来。”

想到这,云霄又查看起这两次祭祀的奖励。

显然,狼毫笔要比陶俑重要的多,不但给了神兵利器,还让云霄的力量属性直接翻了倍。

至于祭祀陶俑给的奖励,只能说是聊胜于无。

云霄没急着取出黑金古刀,而是先感受了一下是体内的力量。

云霄以前的身体素质,属于普通人里面比较优秀的,力量翻倍以后,约莫能到后世职业举重运动员的级别,硬拉能勉勉强强期待下千斤级别的世界纪录。

当然,他这是和普通人比,要是和后世的张起灵或者鹧鸪哨相比,那就差了许多。

张起灵的黑金古刀重达百斤,书里面曾经说过,王胖子想要去拿黑金古刀,结果一下子没拿起来,憋了半天涨红了整张脸这才勉强提起黑金古刀。

王胖子还在心里吐槽,说这把刀快和吴邪差不多重了,小哥这不就相当于整天提溜着一个吴邪嘛……